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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事业单位考试法律基础知识:刑法学(二)

2015-06-29 15:37:12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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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多年的授课经历中,考生朋友们特别钟爱的法律知识就属刑法学了。然而刑法终究是我过法律体系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其本身的体系庞大,理论复杂,学习自是有很大的难度。幸运的是在历来的事业单位招考中一般只考查刑法的基本知识。因此,李晓老师在此会为同学们将刑法学的精华考点做一一展示,为考生朋友们助一臂之力!

  考点一:犯罪的概念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特征: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应受刑法惩罚性

  考点二:犯罪的形态

  

  考点三:共同犯罪

  共同犯罪——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共同犯罪知识体系图

  

  【温馨提示】此部分知识中故意犯罪的形态是复习的重中之重,常以案例的形式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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