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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事业单位笔试民法学常考点:继承法

2016-08-31 15:13:43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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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遗产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二、继承权丧失的情形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三、继承顺序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继承人继承。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四、分配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page]

  五、巩固练习题

  1. 下列人员中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是(    )。

  A. 母亲            B. 外孙女 C. 兄弟姐妹         D. 堂兄妹

  1.  A    本题考查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法》第10条规定:“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故选A。

  2. 符某去世后留下了一栋别墅和三百万元,在其未立遗嘱的情况下,假如下列近亲属都健在,那(    )优先享有继承权。

  A. 符某的祖父       B. 符某的舅舅 C. 符某的妹妹       D. 符某的儿子

  2.  D    本题考查继承顺序。我国继承法规定,第一继承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故符某的儿子优先享有继承权。故选D。

  3.  下列关于我国遗产分配原则的说法,正确的有(    )。

  A.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B.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当予以照顾

  C. 有扶养能力和条件,但是不尽扶养义务的人,应当不分或者少分遗产

  D. 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3.  ABCD    本题考查继承法。《继承法》第13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故ABC表述正确。第14条规定,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故D表述正确。综上,故选ABCD。

  以上就是对继承法的介绍,希望广大考生能够准确把握这一知识点,以便在考场上迅速找对准确答案,考上理想的岗位,京佳祝您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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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继承法 民法学 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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