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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公共基础:法律备考指南

2013-11-18 16:25:13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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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而言,在公共基础知识 当中关于法律考察的范畴,经过对各个省份历年真题的分析,所涉及到的法律的考试试题中的一些知识点都是我们必须掌握的,都是最为重要也是大家必须要理解和弄明白的地方。

  下面就给大家提几个小小的建议:

  第一,重点恒重。不管是公务员考试还是事业单位考试 ,它首先都是一种考试,只要是考试,就有重点,既然考察的是法律知识,那么这些考试中的考点必然是普通的法律考试中的重点内容。同时,各省市事业单位的考试所要面对的是千千万万的考生,这些考生来自不同的专业,有应届毕业生也有社会工作人员,因此,这样的考试是很难对考生提出过高的要求的。那么,结合以上两点,再结合历年的真题,事业单位考试中的重点内容就非常突出了,比如宪法中,公民基本权利和国家机构的组成问题、民法中的民事行为能力的年龄问题、行政法中行政复议的管辖问题、刑法中的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的要件问题,就都应该是我们学习中的重点内容。

  第二,新法常考。这是事业单位考试中一个非常典型的规律。每年出现的新法题目一般都是热点的立法。以 国考 为例,每年都会有新法的题目出现,2009年出现了《紧急状态法》的题目,2010年出现了《食品安全法》的题目,2011年出现了修改后的《选举法》的题目。另外,事业单位考试中也是如此,例如,2011年 山东 省属事业单位中就出现了醉驾入刑的题目。在2012年的考试中,《婚姻法解释(三)》就是各地重点考察的新法。

  第三,理论打牢。从近几年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真题来看,基本的理论知识是做对题目的利器。有些题目属于直接考察基本的法律理论,如法律和道德的关系、法制和法治的关系,而有些题目,虽考察具体的法律知识,但如果能从理论的角度出发,则能够很顺利的化解难题。比如2010年国考中关于举证责任的题目,如果能把握住举证责任倒置的理论,此题的解决就易如反掌了。

  第四,加强对重点法条的理解记忆。大家都知道,司法考试是中国各种考试中最难的一种,但通过司考的考生都有一个共同的认识:要抓法条,要抓重点法条,那么,我们在学习公共基础知识当中的法律知识的时候,也应该遵循这个定律。所以大家要结合历年国考、省考、各地事业单位的真题,总结出一些历年法律考试中的一些重点或难点法条。

文章关键词: 事业单位 公共 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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