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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陕西事业单位考试法律基础知识预热篇五

2015-12-14 11:53:05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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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陕西各类事业单位考试法律基础知识预热篇五

  国家的基本制度之人民民主专政制度

  京佳教育 李晓

  【前言】在历次事业单位的考试试卷上,因法律考点覆盖面广,知识繁多,给考生朋友们,尤其是非法学专业的考生带来了不小的困难,而且因所占分值有限,有些考生会直接放弃!然而,在竞争如此激烈的考试中,放弃了一分的题目就相当于让自己的竞争力下降一个百分点!所以,要想在考试中保持最佳的竞争力,复习法律考点就成为了必然。为了能够在2016年的事业单位考试中提前占据优势,京佳教育李老师将为大家带来法律基础知识的系列考点,供复习时参考。

  我国宪法第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一条文不仅从国家行政层面表明了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而且从国家政权的属性和阶级本质层面明确了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其具体内涵为:

  (1)工人阶级成为国家政权的领导力量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根本、标志;

  (2)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以工农联盟为阶级基础;

  (3)人民民主专政是对人民实行民主与对敌人实行专政的统一。

  一、人民民主专政的性质

  人民民主专政,即无产阶级专政,其意义为:人民民主装是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同中国社会的实际相结合的产物,它比无产阶级专政的提法更符合我国革命和政权建设的历史和现实状况;人民民主专政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同无产积极专政的提法相比,人民民主专政比较直观地反映了我国政权对人民民主、对敌人专政的两个方面。[page]

  二、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特色

  人民民主专政是立足于中国社会实际,对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理论的发展,具有中国特色。其中,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爱国统一战线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主要特色。

  1. 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我国先行宪法在序言中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长期奋斗的成果和历史选择,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突出特点和优点。其基本内容包括:

领导核心,是执政党

中国共产党

亲密友党,是参政党

各民主党派

政治基础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基本方针

“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中国共产党对各民主党派的领导是政治领导,即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重大方针政策的领导;同时,各民主党派在宪法规定的范围内的政治自由、组织独立和法律地位平等的权利。

  2. 爱国统一战线

  宪法序言中规定,“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过程中,已经结成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参加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这个统一战线将继续巩固和发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有广泛代表性的统一战线组织,过去发挥了重要的历史作用,今后在国家政治生活、社会生活和对外友好活动中,在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团结的斗争中,将进一步发挥它的重要作用。”

  其主要任务是: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努力奋斗;争取台湾回归祖国,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大业;维护世界和平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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