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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公务员面试热点:快递包裹贴广告

2016-07-29 14:56:30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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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链接】

  中国是全球第一快递大国,2015年快递业务量突破200亿件。巨大的快递包裹投放量让“包裹上贴广告”的生意悄然兴起。不少人反映收到过类似包裹,上面的广告涉及旅行社、网店、培训机构等。

  【存在问题】

  第一,看似简单的广告涉及很多法律关系,隐藏不少法律风险。根据广告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规定,广告发布者和经营者必须严格依法制作、发布广告,不能突破法律界限发布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广告,不得发布虚假广告或违反公序良俗的不良广告。

  第二,影响市民生活,一些市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收到被贴“治不孕”的广告,觉得跟手机接收到垃圾短信一样反感。

  第三,影响快递的时效性和安全性。快递公司先贴广告后送货,容易影响派送速度,且存在包裹受损或丢失的风险。

  【原因分析】

  第一,降低快递企业的经营成本,增加利润。近年来,快递行业竞争激烈,利润空间逐步压缩,为了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一些快递公司将眼光投向了快递包裹,开拓邮费收入之外的其他收入来源,另外,从长远来看,还能减缓快递价格上涨幅度,减轻消费者的负担。

  第二,快递包裹贴广告基本上不存在法律障碍。尽管现行邮政业标准中,针对快递封装用品的封套、包装箱、包装袋都有“任何部位不能印有经营性质的广告”的要求,但这属于国家推荐性标准,企业可以不遵照执行。同时,《广告法》等法律也没有对快递包裹广告做出明确规定,因此在快递包裹上贴广告应该视为“法无禁止则自由”。

  【对策建议】

  第一,邮政和工商部门应该加强沟通联动,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明确快递广告业务的规范标准,消除监管盲区。

  第二,健全准入机制,快递公司具备相应资质。《民法通则》规定,“企业法人应当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一旦超范围经营,不仅不受法律保护,而且要受到处罚。现在多数快递公司登记的都只是快递业务,擅自从事广告业务就涉嫌超范围经营。因此,快递广告不能想做就做,公司必须先到工商部门申请变更经营范围,在具备资质后再承揽广告业务。

  第三,快递公司应承担广告审核责任。有关部门应加强宣传,让快递公司意识到自己作为广告发布者,有义务审核广告内容,否则一旦发布违规广告,就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快递用户需要授权。从法理上讲,快递离开寄件人之后,在收件人签字收件之前,快递物品的权益是属于寄件人的,快递公司只负责受托中转与运输,没有对快递物品表面进行改变的权力。因此,快递公司要想开发利用包裹资源,必须先得到用户的授权同意。为此,快递公司可以向用户承诺,不张贴不良广告,不影响信息辨识和投递效率,不损害收件人、寄件人的情感利益和经济利益,甚至还可以向用户适度让利,共享广告收益。而在用户明确表示拒绝的情况下,快递公司不能擅自在其包裹上张贴广告,否则就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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