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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资料】
12月3日上午,一条“有图有真相”的“扶起摔倒中年大妈,外国小伙疑遭讹诈”的网络新闻被各大门户网站放在首页醒目位置。该文核心内容为:12月2日,在北京朝阳区香河园路与左家庄东街路口,一名中年大妈在经过一个骑车老外旁边时突然摔倒。外国小伙下车急忙搀扶,却被大妈一把抱住,自称被老外撞到腿部受伤无法行走,需要该老外负责。外国小伙儿大惊失色,却被大妈死死拖住,衣服都被撕烂了。事发不久警方到场,双方前往医院。经医生检查、X光拍摄后诊断该大妈并未受伤。大妈随即再度瘫软大呼难受。最后经调解,外国小伙儿不得不给付1800元医药费,大妈方才作罢自行离开。一事激起千层浪。该新闻点击率直线飙升,并逐渐成为“头条新闻”。不少难明真相的网友评论道:“国内没生意了,做海外营生了”,“这位大妈是第一个逼着外国人签下‘不平等条约’的人”,“走自己的路,离大妈远点!”
记者了解到,这条新闻的作者便是这组图片的拍摄者,当记者找到他时,他坦承,撞人的那一刻他并不在场,只是开车途中看到外国男子正在扶倒在地上的中年女子,便停车观看,现场有人告诉他,中年女子是被外国男子撞倒的,从两名当事人的争吵中,他也基本了解了事件的大致情况。那么在拍下照片之后,他为什么要对事实做出“外国小伙扶起女子遭讹”的描述呢?他表示,“因为中年女子情绪比较激动,但是有点夸张,再加上之前我看到她平躺在地,至少我看到就有两三分钟了,我是下意识就以为想多要点钱。”北京警方查明,根据录像及核实的情况查明,该当事外籍男子存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二轮轻便摩托车、车辆无号牌、二轮轻便摩托车载人、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已合并给予其行政拘留7日并处罚款1500元。
【京佳分析】
第一,有些媒体应该反思。网上最先流传的版本中,只有“摔倒女子讹诈扶人老外”的结论,而没有目击者的说法—能拍到现场,找个目击人应该是相当容易的事情,而且警察到了现场,协调老外赔了1800元“治疗费”,媒体在发布前向警方打电话核实一下,完全就能避免以讹传讹了。遗憾的是,这篇明显不专业、不客观、不准确的“新闻”,竟然顺利通过了许多网站、手机客户端等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媒体的审核,而且还被重点推荐。这只能说明,一些网络媒体把关能力有待。
第二,新闻发布者应该反思。随着微博等媒介的兴起,人人都有机会获得麦克风,但越是在这个时候,越要珍惜自己的话语权,在发言时要越发慎重。拍摄这张新闻图片的李先生是一个普通市民,开车正好路过,用手机拍下了。他主观地认为撞得不重,赔了1800元太亏,就觉得中年女子是在讹诈,于是,只提外国小伙搀扶,而不说他撞人,更是隐瞒了撞人老外用满嘴流利的中国话骂人的场景。但是,赔1800元还是赔180元是一个度的问题,有没有撞人是质的问题。正能量的传播应建立在事实真相的基础上,而不是根据自己的主观好恶去颠倒黑白,否则就有涉嫌造谣诽谤之嫌。
第三,网民也该反思。在网络时代,我们既是受众,也是传播者。面对铺天盖地鱼龙混杂的信息,我们应该学会思考。不要让别人的大脑代替了自己的大脑,不加辨别地相信资讯,还不如没有资讯。假如网友看到这则语焉不详、矛盾重重的“摔倒女子讹诈扶人老外”所谓“新闻”,不是深恶痛绝、妄自感慨,而是客观理性、用常识去质疑,那么这个新闻也不会产生这么大的影响。做一个理性的信息接受者,很多时候,弄明白了真相,再愤怒也不迟,毕竟,比愤怒更重要的是真相和理性。
最后,谣言止于智者。在自媒体时代的今天,由于缺乏制度制约和道德约束,及其法制和精神文明建设滞后,加之网民道德素质因素,各种网络谣言的散布导致一些网络暴力事件时常发生。对此,我想:对于社会,希望健全网络方面的法律和制度,加强对网络的监管和对网民的言论引导;对于个人,面对一些网络消息,在未经证实之前,我们应该保持应有的理性和冷静,不要在网络上发布具有攻击性、侮辱性的言论,避免助长谣言的散播和对当事人造成名誉损害;同时对于网络和各种媒体人应该坚守自己的职业道德底线,不要为了赢得点击率,扭曲和夸大事实或对未经证实的消息进行发布,不然,真相大白后最终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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