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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陕西公务员面试热点:难以承受的高速救援费

2013-07-16 10:04:07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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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背景链接】

  37岁的范洪乔是山东省潍坊市的一名货车司机,5月19日他满载西瓜的货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单方事故。受伤后因为身体疼痛,妻子和司机将范洪乔扶到了不远处的服务区内通知了家人。此前他们已经报警。5月20日上午,一行四人来到高速交警黄骅大队,因为这是一起单方事故,高速交警给范洪乔开出了一张“放车(货)通知单”。停车场就在高速公路出口附近。范洪乔等人赶过去准备继续上路时,接下来发生的一切让范洪乔始料未及。停车场里一名女子接待了他们,告诉范洪乔等人需要交纳43500元费用,如果不开票的话,则需要37000元,这些费用包括了拖车费、吊车费和人工费。因为不认可高达4万余元的施救费用,他滞留当地。更让人心焦的是,就在这样的消耗中,车上的西瓜已经在炎热的夏日里散发出腐败的气味。

  【京佳解析】

  从事故发生地到停车场的距离也就30多公里,何以出现了高达4万余元的费用?关于事故车辆的施救,不仅是高速,包括普通道路施救,都是多年来一直被诟病的问题。之所以会出现天价施救费,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首先,按照各地惯例,目前高速公路拖车公司都以招标或者委托的方式产生,参与救援的单位非交管部门内部的部门,而是属于社会救援机构。在某一段高速管辖界内,他们都是交警的,而且也是唯一的,属于行政性垄断的“生意”。高速公路拖车业务,都是除此一家,别无他店,由此也就形成了各种“天价”的拖车费。事故车影响交通,不论车主是否在价格上与拖车公司达成一致,都可能被强制拖走,只要一拖走,你就需要按照拖车公司自行制定的收费标准付费。在这个交易过程中,车主并无消费者主权。

  其次,针对高速施救乱象,国家发改委和交通运输部曾联合发文,要求各地对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和收费进行清理规范。而且,也有一些省份制定了新的高速公路施救收费标准,但一纸新标准并未阻止“天价”高速公路施救费接二连三曝出,还有更多省份更是再三拖延出台施救收费政策。高速施救其背后有一个包括修理厂、交警部门、道路管理部门等多家单位,甚至是所有和施救相关联的监管部门在内的利益链条。在利益驱动下,一些修理厂为所欲为,一些监管部门听而不闻、视而不见,共同做着“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勾当,均沾个中利益。事实上,很多负责拖车的修理厂,都是官办或者某些领导参与合营。

  由于权力的不被制约,使得权力寻租一直都有很大的生存土壤,要想彻底整治“天价”高速施救费乱象,除了制定高速公路施救清障收费标准,还必须要严格实施,对违法案例予以严惩,取缔官办修理厂和某些不良干部的家办修理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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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2013年 陕西 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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