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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论热点:“天价公积金”层出不穷原因何在?

2013-06-06 10:13:33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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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背景链接】

  6月1日,记者从吉林省延边州政府了解到,经核查,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五名高管共超额缴纳公积金233.83万元,目前已由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从其个人账户退还给烟草公司,其他超缴人员的清退工作正在进行中。(6月2日《南方日报》)

  人民日报的调查显示,同城不同单位,公积金差距竟达141倍。失衡的局面导致收入低的人用公积金贷款买不起房;收入高的人,公积金不是买房必需,甚至成了避税手段。这显然违背了公积金制度“济贫不济富”的初衷,使公积金成了“私积金”。

  【深度分析】

  诸如类似的天价事件在垄断行业持续出现,其实并非偶然,它验证这样一个事实,即在当前的收入分配制度格局中,还存在大量不合理不公平。只要这种不理想的分配制度未能改观,天价事件就不会绝迹。考虑到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尚在规划落实阶段,今天对被曝光的个案的批评与整改,所能起到的作用,或仅在于避免类似的极端现象,惟愿个案所暴露的制度漏洞能得到修复。

  让公众骇然的天价现象,未必能在那些利益相关者身上引发共鸣。民众所质疑和批评的,恰恰是过去他们所习以为常的。民间的批评话语看似正义凛然,但面对的却是一个不完美乃至公平稀缺的现实。

  “天价公积金”是极度自私化权力的直接产物,某些垄断利益推手们就在不停地寻找这样的机会,只要制度存在小小漏洞,哪怕稍稍有一点点可乘之机,都会被他们挖掘并放大成输送利益的巨大管道。如此企业及企业负责人,根本不可能为“全民红利”“制度红利”提供活水源泉,其更像到处横冲直撞、疯狂践踏公平收割民利的经济动物。

  对“天价公积金”案的处理不能如此点到即止,要让他们受到法纪严厉追责。否则,“罚酒三杯”式处理,此时只能摁下几个葫芦,接下来还会浮起更多瓢。

  【具体观点】

  第一,过低的违规违法成本,客观上导致了天价公积金的出现。现行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只对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规定了处罚措施,而并未对超出缴纳上限给出处罚规定,这使得天价公积金的出现缺少了法的约束。

  第二,公积金政策亟须改革。天价公积金实质上是侵吞国家资产,公积金的缴纳无可厚非,因为这本身也是一项惠民政策。然而,由于对公积金管理部门存在考核公积金归集总额和增幅等要求,使得作为监管方的公积金管理部门疏于监管,从而屡屡造成天价公积金的出现。

  第三,垄断行业的隐秘分肥渠道需要制度规范。在滥发工资奖金受约束、挥霍性消费被规制之后,少数垄断企业的利益分肥行动,转入了另一个更隐秘、更大胆的渠道,即通过超额缴纳住房公积金为企业高管套取天价福利。这反映出当前的公积金制度存在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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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热点 天价 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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