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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热点:消除大学生就业的不公平土壤

2013-05-07 09:30:27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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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背景链接

  据《劳动报》报道,今年全国将有699万多名大学毕业生,毕业人数增加和岗位需求趋紧叠加,被称为“史上最难就业季”。但是,在学校、性别、疾患等方面,一些地区和用人单位设置了花样百出的“门槛”,引发部分毕业生对就业前景的进一步担忧。

  【表现

  1. 户籍歧视

  有些地方行政事业单位、企业等招聘中规定了非当地户籍不得报考。这种现象可以说是较为普遍的,但是,实际上这是与国家所提倡的打破户籍限制,实现不同地区人才流动是格格不入的。大学毕业生是人才,当然人才也是一种稀缺资源,而且这种稀缺资源也需要流通,否则就是资源的闲置和极大浪费。

  2. 身体状况的歧视

  在有些地方企事业单位招聘中对是否是乙肝携带、身高等有限制。从法律角度来看,我国《宪法》中规定公民享有平等的劳动权利,所以,如果身体健康状况不影响工作岗位的话,上述限制可以被认定是违反法律的。在某些地方的公务员招考中居然私底下对身高的限制。

  3. 群体间的就业不公平。家庭背景愈好,毕业的工作落实率与起薪点就愈高,愈容易找到好工作。

  4. 性别歧视。在应届毕业生求职应聘中,有超过半数的招聘单位在招聘条件中提出了只要男生的要求,这就使同样具备应聘资格的女生失去了竞争机会。有的单位虽然招收女生,但又加上了身材、面貌等非职业条件,女大学生仅仅是因为性别原因,而被拒绝在工作岗位之外,或被迫就低应聘。

  【原因分析

  在大学生就业方面,近年来我国一直致力于就业制度改革,毕业生就业法律法规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就业机制正在形成。但从总体上看,由于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具体的保障措施和设置最有效的保障机构,立法的内容仅停留在一般的原则性内容上,因而无法确切保障大学生的就业平等权。我国在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法律法规建设上,对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规范不全,缺乏有效的监督,法规的内容计划体制色彩浓厚,与市场经济体制不相适应等等,堵塞了就业渠道,影响了大学生就业。

  【建议措施

  1. 完善就业市场,为大学生就业创造空间。取消就业的户籍限制和时间限制;有条件的地区,由地方政府确定,在现有渠道中为大学生提供创业的小额贷款和担保;对于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以及到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就业的大学生,有关部门和学校要尽可能提供便利条件和服务,按照有关规定,在工资支付、社会保险、劳动争议处理等方面维护其合法权益,从而使大学生通过市场机制实现最佳配置,在国家的宏观调控下,控制人才的合理流向。并以此作为大学生就业的主渠道,逐步完善大学生就业市场体系,积极培育、开拓和完善大学生就业的直接与间接、有形与无形市场,为大学生就业创造更广阔的空间。

  2. 健全法律法规,保障女大学生的合法权益。在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的同时,应继续完善毕业生就业法律法规建设,保障男女毕业生就业的平等机会,以法律手段对求职中的性别歧视问题进行矫正,将女毕业生的就业弱势限定在较低的程度。因此,政府应制定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女大学生就业的国家干预机制,修正和完善原有的政策与法规,相关部门应切实担负起监管的责任,努力营造有利于女大学生就业的社会、经济和法律环境。

  3. 树立创业意识,实现自我就业。大学生要努力培养自己的创业意识、创业心理品质、创业能力和创业知识,自主创业并为社会提供新的就业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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